本站出售邮箱zgbfxw@163.com

中国八方新闻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中国八方新闻 首页 房产资讯 查看内容

广州加强购房办证工作保障 推行购房即交房、交证

2024-9-27 21:55| 发布者: 八方新闻| 查看: 176| 评论: 0|来自: 广州日报

摘要: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杜娟)近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卓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联合英关于推行广州市新建商品房购房即交房、交证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在全 ...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杜娟)近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卓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联合英关于推行广州市新建商品房购房即交房、交证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在全市推行新建商品房购房即交房、交证工作。

  根据通知,广州市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购房人交齐房款,满足交房条件和过户条件的(贷款购房的应同时满足抵押登记条件),可以一并办理交房和不动产登记手续,实现购房即交房、交证。

  其中,已办理首次登记的新建商品房,自2024年8月26日起,买卖双方购房网签后可在线申办增量房转移登记、缴纳相关税费、登记费后、经资料核验通过的直接核发不动产权证。

  购房即交房、交证具体如何办理?

  (一)购买房屋,签订合同

  购房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房屋,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可以约定购房即交房、交证的日期、地点等内容,交易双方完成买卖合同网签后,住建部门将合同信息实时推送至不动产登记部门和税务部门。

  (二)缴纳房款,提交申请

  1.已办理首次登记的新建商品房,购房人交齐房款或申请贷款完成后,购房人可自行选择先行完税或登记环节同步缴税。

  (1) 属先行完税的,购房人可以通过粤税通小程序或新电子税务局里面的地方特色登录广东士产交易智能办税系统线上申报缴纳契税,也可以持购房发票等材料到各区不动产登记大厅的增量房税收专窗申报缴纳契税;缴纳完成后,买卖双方通过广州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提交增量房转移登记申请(涉及贷款购房的一并提交抵押登记申请),登记部门进行材料查验。

  (2) 属登记环节并联核税的,买卖双方通过广州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提交增量房转移登记申请和纳税申报(涉及贷款购房的一并提交抵押登记申请),系统将提交的信息同时推送给不动产登记、税务部门,后台开展并联审核。

  2.未办理首次登记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双方通过广州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提交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申请(涉及贷款购房的一并提交抵押权预告登记申请)。

  (三)交房交证服务

  购房人完成税费、登记费缴纳(未办理首次登记的房屋无须缴纳),通过邮寄或交房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核验,核验通过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即时完成案件办理,并核发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

  已领取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纸质证书可选择邮政EMS送达或者在自助打印机打印;对确有需要现场领取纸质证书的,登记部门根据情况合理安排交房现场交证服务。

本资讯标题,广州加强购房办证工作保障 推行购房即交房、交证
温馨提示:
1、在网站里发表的新闻都来自网络,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2、网站的所有内容不保证其准确性,有效性,时间性。阅读本站内容因误导等因素而造成的损失本站不承担连带责任。
3、当政府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披露信息时,网站均得免责。
4、若因线路及非本站所能控制范围的故障导致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网站不负任何责任。
5、通过任何手段和方法针对网站进行破坏,我们有权对其行为作出处理。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广告合作/投稿邮箱zgbfxw@163.com|网站地图|手机版|中国八方新闻 ( 黔ICP备16004947号-1 )

GMT+8, 2024-9-29 01:17 , Processed in 0.352441 second(s), 3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