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8日讯 2023年11月,经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新命名36个城市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的重点工程。目的是以创建工作为抓手,发挥地方党委政府积极性,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自创建开展以来,各参与城市(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重要论述精神为根本遵循,认真对标对表创建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保障,压实各方责任,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有力提升了城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创建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今年以来,国务院食安办会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组织完成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评价验收工作。经城市自评、省级初评、国家验收和社会公示,并报请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以下36个城市被命名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山西省:运城市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 辽宁省:盘锦市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江苏省:南通市 浙江省:绍兴市 〔徽省:合肥市、马鞍山市 福建省:莆田市 江西省:新余市 山东省:济南市 河南省:郑州市 湖北省:宜昌市、襄阳市 湖南省:张家界市 广东省:佛山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钦州市 海南省:海口市 重庆市:江北区、荣昌区、武隆区 四川省:泸州市 贵州省:贵阳市、六盘水市 云南省:昆明市、曲靖市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 陕西省:宝鸡市 甘肃省:兰州市、嘉峪关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石嘴山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 本资讯标题,国务院食安办新命名36个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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